周女士打开来,看到里面有两个人的信息资料和照片。
其中一位是个少女,叫姜落落,十八岁,高中生。
照片上,女孩容貌精致俏丽,穿着精致奢华的礼服,站在庄园别墅的喷泉旁,温暖的阳光下,笑容十分明媚。
另一位是个美貌的少妇,名字是孟琪月。
少妇穿着质感很好的羊绒大衣,长发及腰,胸前佩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胸针。
警察先指向这位少妇:“这位女性叫孟琪月,你认识吗?”
周女士点了点头,神色带着几分恨意:“认识。她就是当初逼我生孩子的,月女士。”
原来,是这个“月”。
警方道:“我们查到,十八年前,孟琪月受其姐姐孟挽月指使,在云城高中寻找漂亮女孩,为其车祸重伤的……邻居沈传云生孩子。”
警察提起沈传云的身份,也有些棘手。
人家当时是个植物人,算起来,只和孟挽月姐妹有邻居关系。
也不晓得这姐妹俩在干什么,竟然为了个植物人做出这样的事情。
他们查这件事时,费了大力。
孟琪月早年已经出国,在国内几乎没留下踪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