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一点,他醉醺醺带了个女孩儿出来,我开他的车送他们到他家楼下,然后才回了自己的住处,第二天下午跑通告,中午买好外卖,到他家去叫他起床,顺手帮他把脏衣服和床单扔进洗衣机里。
他少爷脾气大,有点难伺候,其他队友都不太爱单独和他在一起,就连经纪人都不太喜欢和他往一块儿凑,只有我随叫随到,代驾保姆钟点工十项全能。
我自问对他算很好,作为回报,他对我也不错。
上节目的时候,他是队长站在正中间,会让我站在他旁边,这样我出镜的机会会更多;接受采访的时候,收音麦理所当然在他的手里,但他会主动递过来让我回答记者的问题;好不容易接到第一支广告,是个亲民路线的运动品牌,组合五个人,只有两句单独台词,他一句,剩下一句就给了我。
经纪人明里暗里说过几次让他别太偏心,这大少爷当面听了转头就忘,下次该怎么偏心还是怎么偏心。
另外三个队友倒没有说过什么,我和他们私下里关系都很好,我记得他们每个人的生日和喜好,该送的礼物和人情一样没少过,我比他们年纪稍长,出去吃饭也从来没让他们掏过钱包。队长偏心照顾我,他们可能会有点不平衡,但绝对不会发展到因嫉成恨。
有时还带我跟他的朋友一起混,其实我压根混不进去那个非富即贵的圈子,我也不想逆他的意,他叫我我就去,全程微笑少说话就是了。
不过也不全是无用功,至少跟着他认识了一个圈内的大腕儿,后来还因为这个,得到一档真人秀的邀约,这是后话。
总之,leo这哥们儿交的,相当值。
可惜不久后,我就后悔这么想了。
一匹驰骋三里屯的种马,有事儿没事儿盯着你上三路下三路的看,换你你怎么想?你把他当哥们儿,他却想上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