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那群股东再仔细一些,一定可以发现他的慌乱,从而不会以这种屈辱的姿态,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包厢外,盛斯遇看着一种不知名的白黄粉末喷洒在闪闪发亮的黑色皮鞋上。
抬了抬眉,神色讶然地看向那个手臂宽的门缝。
很快,里面再次传来一个怒气磅礴的声音。
“你们怕他,我可不怕!老子打了一辈子雁,还能被雁啄了眼睛?谁爱签谁签,我是不签!”
话音刚落,门被大力拉开,那人顶着满脸满身的粉末,撞上了盛斯遇的双眼。
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,气焰瞬间灭了。
紧随其后走出来的是何幸,手里还拿着筷子,看见盛斯遇的一瞬间,也滞住。
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里,何幸反应过来,偏过头:“李总,你要不要再好好想想。”
何幸上前一步,低声警告:“你今年也五十二岁了,指望着老向总留下的小老婆又有什么用?她没有孩子,再加上疾病缠身,哪怕再有钱又能活几年?说不定,还要你给她送终呢。”
“你……”
“我说的不对吗?”何幸说,“向天野是老向总唯一的孩子,即使他再不学无术,也是当之无愧的继承人。当初你们一个一个地打击他也就算了,现在他已经在源城站稳脚跟,又怎么会听你们的话。”
他拿起属于他的那份合同,连同笔一起送过去:“养老吧,李总,人不能既不服老又不努力。”
李总看了眼盛斯遇,又看了眼何幸,几番思索后,签了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