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没骨气,昏君的人,他的女人,除了刚才那个不怕死的,都软得让人想踹一脚。这女人抬起泪眼朦胧的脸庞,长而细的弯眉和粉红的小肿嘴诉说着无依,真没用,我立刻想起这话句,却不知道这是我将来乃至以后最常说的对她。
我拎起她,放到马上,掠夺结束了,我要的并没有得到,总要有点儿战利品,那就要了这个吧!
我把那女人扔到军营里,便开始追查玉玺踪迹,其实玉不玉玺的我丝毫不在意,关键是我父皇在意,仿佛不夺玉玺,不算夺了昏君的江山,他已派人追问,惟有一查到底。
说来好笑,玉玺后来居然是在井里找到的,被人呈上来时水迹还未擦去,湿淋淋碧油油的好看。昏君死也不想让我们如愿,宁愿沉了玉玺,烧了皇宫。可笑之至。人啊,你岂能不认命?
相较昏君,他的女人倒是很认命。我要了她,她一边哭一边顺从如待宰羔羊,我越要她,她哭的越凶,却越是顺从。从她的目光中我读到惶恐与不安,她怕我杀了她,可她不知道我不喜欢杀女人,那是一件很乏味的事,不过我不会告诉她,她一安心,我岂不顿失意趣。
我欣赏她的恐惧,道:“你糊弄我。”
她的神情立即让我很满意。
一开始要她,我就猜到她不是宠妃,她不懂伺候男人,可也不像宫女,一问才知道,她是青姬。管它呢,反正是昏君的女人,有这一条,我总能在她身上发掘无限乐趣。
我说她可以跟着我,她感动莫明,说谢谢。
她说谢谢,我毁了她的一切,她却对我这凶手说谢谢。这就是人,这就是贱,赏她口饭,便有奶就是娘,什么国仇家恨,山河破碎,通通不抵一口饭!
新朝初立,多少事等着我,闲来我就逗弄她,忙时我就将她扔在一边,她倒也懂事,从不给我添麻烦。时日一长,忽然觉她的无声,像许多亘古存在的东西,比如日月,河流山川,以及生活。她像生活,你随时都会想起她,又活生生,仿佛人生中的每一次得意她总能让你很得意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曲意逢迎,或许是天性如此,总之我有点儿喜欢她。时而巴儿狗,时而解语花,跟她说什么都不会觉得索然无味。她似乎懂很多,且很聪明,有时却又笨得出奇,可见以往都是自作聪明。看她自作聪明和看戏一样有趣。
几个月后,她似乎开窍了,懂得有技巧地讨人欢心,身体也比从前丰盈,有内容得多,一张小脸像迎风摇摆的花,更添风致。她变成一个活在男人身下的聪明女人。
一块小小的糯米糕,是我给青绢的评价,你以为能够一口吞下,其实不是,你得嚼,她有弹性,你嚼她,她会给你又韧又软的体验,这个体验我从未在其他女人身上获得。猫一般小小的个子,软糯的口感,至于偶尔露出的讽刺的天性,就算是她的馅儿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