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又将身体倒转,头朝下和袁纵搂抱在一起。
以前在美国住院的时候,两个人就用这种姿势睡过,当时夏耀怕袁纵的脚胡乱蹬踢,又不想让他总被强制绑着,就头朝下用胳膊困住他的小腿。
有一天晚上,夏耀睡得无意识,脑袋枕上了袁纵的脚踝,头发丝钻进了袁纵的脚趾缝里,那是袁纵的脚趾第一次有感觉。
现在也这么搂着,看着袁纵虽然已经康复了,但依旧异于常人的脚趾,心疼得不行。
以为搞了个爷们儿就可以一劳永逸了,结果替他操了这么多心!
而且你丫还把我生日给忘了!
夏耀越想越憋闷,恨不得把那些脚趾头一个一个薅下来。后来坏心眼地将自个的脚塞进了袁纵的嘴里,却被痒得迅速缩了回来,又塞进了袁纵敞开的睡袍领口。再把头往袁纵的脚踝处一埋,就这么熬着熬着,终于熬到了天亮。
离上班还有一段时间,顶着两个黑眼圈先回了趟家。
夏母每天早上都有看日期的习惯,安排近几日的行程和掐算夏任重回家的日子。昨天把夏耀的寿日给忘了,今天总不能还想不起来吧?
夏耀回到家的时候,夏母正要出门。
靓丽的妆容画着,时尚的小包挎着,一副要去相亲的架势。
“妈,您这么早出去干嘛去?”
夏母说:“去见朋友。”
夏耀不放心的问:“去见谁啊?男的女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