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话仍然很少,主要是听我在胡扯,无论我说什么,他都很认真的听着,时不时笑得前仰后合,跌在地上,就像我是天下第一幽默的人。
阳光照在他洁白的额头上,五光十色的。
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了,第二天就是汇报。
那天,于诗萱没有再熬夜,她说:“这是我的习惯,越是大考前夕越早睡,因为看了也记不住,越记越慌。”
我说:“你就不怕有什么疏漏么?”
她耸耸肩,说:“我每次考试都考得很好。”
说罢,她就合上电脑,上床睡觉。
我反而有点辗转反侧。
我虽然并不想跟于诗萱一起合伙开公司。
但我真的很希望能拿下这个项目。
一来是,在这一周的反复打磨下,我自己都被自己说服了,我们的方案的确是最优秀也最又意义的。
我觉得它应该被认可。
二来是,这对于于诗萱来说意义非凡,在原来的世界里,她一直是赢家,如果不走出去,她仍然是赢家。
而现在,是独立建设自己世界的第一步,没有“爸爸”,也没有“男朋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