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指尖一紧,捏碎了灯泡,“某种领域的赢家,讨厌他的软肋被晾在青天白日,哪怕这青天白日世人是蒙蔽的,就一两个人能看,也不被允许。谁不喜欢呼呼大睡,而喜欢提心吊胆呢。东北的权宦不愿我逃亡天涯,何必逼我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呢。权势与风月,于男子而言,风月是权势的锦上添花,于女子而言,只要冲突了感情,富庶、位分、利禄不值一提。即使饥饿,不甘,也会弃权势。”
我掸落一截烟灰儿,“你跟着蟒蛇,穿金戴银,呼风唤雨,在河北万人拥簇,你怕吗。”
女人琢磨了几秒,“怕。”她四肢颤栗,像吸毒犯了瘾抽搐着,“怕对家寻仇,灭族屠戮,我也遭殃。”
她讥讽笑,“这不成真了吗。”
“我也怕。”我掐灭烟蒂,涂去眼角的浊泪,“回头是岸,你上岸吧,我没机会了。女人不易,我不杀你,赌厅有一百万,拿了走得越远越好。”
我翻窗子攀着暖气管道,和闻风捕杀的一群马仔擦肩而过,玻璃合拢霎那,他们一窝蜂飞驰,我正卡在管道的排水节,眼皮底下死里逃生。
真刀真枪的应付一拨男人,我没那能耐。
一切尘埃落定,我才恍惚感觉臂肘的剧痛,和马仔过招时被木屑割破,伤口弥漫着焦褐黑紫的脓水,这颜色委实吓住了我,我记得我的血是鲜红的,怎么像中毒了。
似乎哪里不对。
我端详片刻,跨入途经旁边巷子的出租,吩咐司机驶往附近的大医院。
司机透过后视镜发现我满身鲜血,他不敢吭声,只递了一卷纸,我接过擦拭赤裸在外的浑浊,脱了风衣,里子翻出,反套在肩膀,藏好狼藉,系住束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