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该我了!
我猛地抬起头,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燃烧着毁灭一切的疯狂光芒!那不再是绝望的火焰,而是复仇的、同归于尽的、足以照亮地狱的烈焰!
“小陈!”我的声音嘶哑,却带着斩钉截铁、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把所有东西!U盘里的!我们拼出来的碎纸片!全部!立刻!备份!上传云端!发给你信得过的、外地的、甚至国外的所有朋友!邮箱!网盘!加密!分散存储!”
“老黄!”我看向惊魂未定的老库管,“你立刻去找老张头!告诉他,雷科长留下的东西拿到了!让他想办法,用最安全的方式,把会议纪要原件的消息,透给省里下来的调查组其他人!不是张振国,找别人!要快!”
“那你呢?野哥!”小陈急道。
我咧开嘴,露出一个比哭更难看、比冰更寒冷的笑容。仅存的右手,缓缓地、极其稳定地,拿起了桌上那份空白的、印着省劳动监察总队和省纪委联合抬头的举报材料受理登记表。
然后,我抓起了那支冰冷的、笔尖还残留着墨迹的笔。
笔尖悬停在“举报人”姓名栏的上方。这一次,没有丝毫颤抖。
目光扫过表格上那些冰冷的栏目:
被举报人:孙国富(洛圣都铁路公司巨人城工务段段长)职务:段长
举报事项:一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。在明知K98+300~500区段存在重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(有应急管理部督办函为证)、且已收到明确整改指令的情况下,为掩盖自身渎职、对抗上级、追求政绩,拒不执行“立即断然措施、严禁进入”的命令,强行组织工人进入该极度危险区域进行所谓的“抢险”作业,最终导致特大山体滑坡事故,致一人重伤致残(举报人本人),性质极其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!二、涉嫌渎职罪。滥用职权,纵容甚至指使安全科长周坤制定违反《安全生产奖惩规定》并用于打击报复举报人;在明知防护装备(见附件证据)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依旧批准冒险作业;对周坤、王德发毁灭证据、篡改报告、构陷工人的行为包庇纵容。三、涉嫌故意杀人罪(间接故意)。对工人生命安全极端漠视,其拒不执行整改命令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,主观上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伤亡后果持放任态度,客观上直接导致了举报人的重伤致残,符合故意杀人罪(间接故意)的构成要件!……
举报人承诺:以上举报内容属实,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举报人签名:___________
我深吸一口气,冰冷的空气夹杂着血腥味和灰尘的气息灌入肺腑。然后,我俯下身,用尽全身的力气,控制着笔尖,在那片代表着通往地狱、也可能通往最终审判的空白处,一笔一划,力透纸背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——
林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