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知道。”我笑了一下,道:“那现在让你进金帛酒店,你进不进啊?”
她斜了我一眼,说:“你说什么胡话呢?早黄了。”
“没说胡话。”
我帮她把头发裹起来,带她到窗口,那里能看到当年的金帛大酒店,它后来变成了一个民营饭店,倒闭了,再后来成了一家影楼,又倒闭了……
“我把它租下来了。”我说:“你女儿,现在是那里的老板了。”
经过多方的比较后,我终究决定放弃在奉城开公司了。
原因也很简单,成本高,而且建筑公司呈饱和的状态。
世界就是那么残酷,环境好的地方,其实根本什么都不缺,可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是纷纷涌向那里。
而那些真正缺乏资源的地方,人却越来越少。
当然我也没有怀揣着多么崇高的目标,我只是觉得,如果我能在我们老家,以最专业的水准把公司做起来,那么哪怕只有一个项目,我也能吞掉一块肉。
而不是跟一百个人,抢十个项目。
而选择金帛酒店,其实还是个挺意外的事情,程厦的妈妈曾经是那里的经理,杀害她的人,也是当年金帛酒店的服务员。
程厦为了查明当年的真相,调查了很久,顺带也查清楚了金帛酒店那错综复杂的债务状况,这块地牵扯了许多方的权利,一般人搞不清楚,就会掉坑。